上图为:ITSS标准体系框架图 V4.0 / 红色框内为系统集成实施标准
ITSS 系统集成服务能力成熟度评估标准说明
1、集成实施标准架构集成实施标准贯穿于计算机信息技术系统集成的整个生命周期,其中通用要求分别从人员、过程、技术、资源角度规定了提供系统集成服务的组织(机构)需具备的管理和能力要求,并根据技术和行业的发展针对特定的系统集成分类,制定了规范要求,适用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活动涉及的各类组织。集成实施标准的制定同时参照和借鉴了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资质管理办法、GB/T24405(ISO/IEC20000)、ISO/IEC27001、ISO9001、ISO/IEC25000、CMMI等相关标准、体系的要求,并具备与这些标准良好的兼容性和整合性。集成实施标准主要由五个部分组成,分别为通用要求、项目实施和验收规范、云系统集成、数据集成、应用集成,标准架构如图4-6所示,其中包括已发布标准3项和计划制定标准3项。
2、改进点
与ITSS体系4.0版相比,4.0+版的集成实施标准新增了《信息技术服务集成实施云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集成实施数据集成》和《信息技术服务集成实施应用集成》三个标准。
3、已发布标准和标准规划说明
集成实施标准详细内容如下表所示。
集成实施标准列表
序号 | 标准号/计划号 | 名称 | 内容 | 用途 | 状态 |
1 | SJ/T11674.12017 |
信息技术服务集成实施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本标准提出了信息技术系统集成管理和实施服务的能力模型,规定了在过程、人员、资源、技术等方面的能力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系统集成方建立、评估及改进系统集成管理和实施服务的能力;客户方或第三方用于评定系统集成方的综合管理能力 | 行标 已发布 |
2 | SJ/T11674.22017 |
信息技术服务集成实施 第2部分:项目实施规范 |
提出了传统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实施和验收规范(不包括云系统集成、数据集成、应用集成)。规定传统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实施和验收等要求 | 适用于传统系统集成项目的服务交付活动。适用于供方、需方、监理等对项目进行管控和验收使用 | 行标 已发布 |
3 | SJ/T11674.32017 |
信息技术服务集成实施 第3部分:项目验收规范 |
提出了传统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实施和验收规范(不包括云系统集成、数据集成、应用集成)。规定传统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实施和验收等要求 | 适用于传统系统集成项目的服务交付活动。适用于供方、需方、监理等对项目进行管控和验收使用 | 行标 已发布 |
4 | ---- |
信息技术服务 集成实施 云系统集成 |
本标准规定云平台的系统集成实施规范,云平台的系统集成包括: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平台、PaaS(平台即服务)平台、SaaS(软件即服务)平台、CaaS(通讯即服务)平台、DaaS(数据即服务)平台、MaaS(物联网即服务)平台等。以及包含私有云、公有云、混合云多种云类型的集成 | 本标准适用于系统集成方对云平台的系统集成活动进行管理。适用于客户方或第三方用于评定云平台方面的系统集成实施能力以及在云平台集成中的信息安全管控能力。不涉及对软、硬件的开发或制造方面的管理,但涉及针对各类相关组件集成接口的管理,以使各类需集成的组件具备统一规范性,最终可形成安全可靠的云平台系统,接口包括各类软硬件组件的接口、数据接口、通讯接口管理等 | 行标 已发布 |
5 | ---- |
信息技术服务 集成实施 数据集成 |
本标准规定信息技术数据集成的实施规范,用于数据集成相关组件的设计开发和集成实施管理活动,并通过规范的实施将互相关联的分布式异构数据源集成到一起,或使互联网上的数据与数据相连,并最终通过相关系统平台和相关应用以及和相关技术的结合使数据发挥价值(例如结合大数据、AI、AR、VR等应用)。数据集成包括数据集成的方法与规范、数据仓库、异构数据集成、数据集成工具、元数据管理等 | 本标准适用于系统集成方对数据集成活动进行管理。适用于客户方或第三方用于评定供方数据集成方面的管控能力,以及数据安全集成能力 | 计划 制定 |
6 | ---- |
信息技术服务 集成实施 应用集成 |
本标准规定信息技术应用集成的实施规范,用于管理应用程序的设计开发和应用集成的实施活动,应用集成包括定义应用集成中应使用的主流技术,定义如何在实际中使用以及不同集成技术间的互操作方法等,以及基于中间件的集成管理方法等。应用集成的实施包含信息技术的所有应用的开发设计以及应用集成实施,包括各类云平台的应用,大数据应用,AI应用,物联网应用的集成 | 本标准适用于系统集成方对应用集成活动进行管理。适用于客户方或第三方用于评定供方应用开发设计和集成方面的管控能力,以及安全可控应用的设计开发和集成的能力 | 计划 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