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首页 服务范围 IT行业 GB/T35273
新闻动态推荐
热点文章推荐

GBT35273-2017 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1. 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

GBT35273-2017标准规定对个人信息控制者的要求包括:

a) 应制定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b) 应定期(至少每年一次)组织内部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响应培训和应急演练,使其掌握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策略和规程;

c) 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个人信息控制者应根据应急响应预案进行以下处置:

1) 记录事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现事件的人员、时间、地点,涉及的个人信息及人数,发生事件的系统名称,对其他互联系统的影响,是否已联系执法机关或有关部门;

2) 评估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并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消除隐患;

3) 按《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个人信息主体的类型、数量、内容、性质等总体情况,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

4) 按照本标准2的要求实施安全事件的告知。

d)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以及事件处置情况,及时更新应急预案。

2. 安全事件告知

GBT35273-2017标准规定对个人信息控制者的要求包括:

a) 应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受影响的个人信息主体。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应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

b) 告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事件的内容和影响;

2) 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

3) 个人信息主体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

4) 针对个人信息主体提供的补救措施;

5)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机构的联系方式。

分享到:
收缩

  • 付老师:业务咨询
  • 简老师:业务咨询
  • 金老师:业务咨询
  • 徐老师:业务咨询

  • 技术支持

  • 010-83607858
  • 010-83683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