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标准: | 《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评价条件》 |
发证机构: | 中国信息协会 |
等级划分: | 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四个等级,其中一级最高,四级最低。 |
信息化建设及服务:从事信息基础设施、软件系统、组织体系、安全及业务连续性等方面,涵盖设计、研发、实施、运维、数据处理、测评等服务和保障业务领域的活动。
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评价:针对信息化建设及服务提供者应具备的能力评价,包括综合要求、管理要求、经营 要求、技术要求四个方面。
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四个等级,其中一级最高,四级最低。
2020-03-05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评价条件
一、概述 本条件规定了申请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评价单位应 具备的要求。 (一) 术语与定义 1. 信息化建设及服务:从事信息基础设施、软件系统、组织体系、安全及业务连续性等方面,涵盖设计、研发、实施、运…[详细]
2020-03-05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一系列文件的战略部署,加快信息化发展,加强行业自律,保障信息化项目质量,促进信息化服务供方单位服务能力的不…[详细]
2020-03-05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评价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 《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评价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规范对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评价人员(以下称评价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详细]
